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,刑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3人以上,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或者组织3人以上,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者组织3人以上,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以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是聚众。同时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、开设赌场,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,构成罪的,也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,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,而为其提供资金、计算机网络、通讯、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,以罪的共犯论处。
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、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五条 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,从重处罚:
第一,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;
第二,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的;
第三,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,参与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或者以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开设赌场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《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“聚众”:
(一)组织3人以上,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;
(二)组织3人以上,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;
(三)组织3人以上,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;
(四)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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