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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通知书的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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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通知撤销生效的法律条件:
1、转让的债权合法有效;
2、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;
3、该债权转让的通知已经发出;
4、债权人征得债权受让人同意后,可以撤销转让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
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第五百四十六条
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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