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根据《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第十二条规定,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,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:
(1)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;
(2)尚在校就读的;
(3)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。
需要注意的是,尚在校就读是指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。
法律依据:根据《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第十二条规定,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,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:
(1)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;
(2)尚在校就读的;
(3)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。
需要注意的是,尚在校就读是指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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